截至2025年3月28日收盘,保利发展(600048)报收于8.45元,下跌0.24%,换手率0.45%,成交量53.96万手,成交额4.56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24.49万元,占总成交额2.47%。公司公告汇总:保利发展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万张。交易信息汇总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124.49万元,占总成交额2.47%;游资资金净流入388.51万元,占总成交额0.85%;散户资金净流入735.99万元,占总成交额1.62%。
公司公告汇总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募集资金将用于15个项目,总计不超过850,000.00万元。- 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书面审核意见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可转债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和修订后的预案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修订后的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和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公司对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进行了修订,有效降低对公司即期收益的摊薄影响,保护股东利益。发行相关文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调整后的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六年,票面利率采用竞价方式确定。发行预案(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披露的提示性公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2025年第4次临时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二次修订稿》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次修订稿)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850,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不超过8,5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发行对象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确定。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保利海上瑧悦、北京保利颐璟和煦等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包括佛山保利琅悦、长春保利和煦、北京保利天汇等。项目预计开发周期从2023年7月至2028年10月不等,部分项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并计划于2025年至2027年间交付。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保利南方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保利集团。发行方案已获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保利集团批准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公司强调本次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对投资者负责。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0万元,用于北京、上海、佛山等城市的15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本次发行旨在满足公司项目开发资金需求,优化资本结构,响应政策号召,助力行业平稳发展。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方式采用竞价确定利率和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保利集团批准及上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募集资金将用于政策支持的“保交楼、保民生”相关房地产项目,不会用于财务性投资或非生产性支出。公司承诺将采取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股东回报。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指出,本次发行完成后,债券持有人未来转股将使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增加,短期内可能导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强调,本次发行有助于增强资本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长期盈利能力。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提出多项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包括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使用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作出相应承诺,确保措施得以切实履行。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万元,拟投入15个项目。项目包括上海保利海上瑧悦、北京保利颐璟和煦、佛山保利琅悦、长春保利和煦、北京保利天汇、天津保利西棠和煦二期、合肥保利海上瑧悦、莆田保利瑧悦、成都保利西堂和煦、上海保利西郊和煦、太原保利璞悦、广州保利云境、佛山保利广佛湾堂悦、大连保利东港天珺和广州保利琅悦。各项目总投资金额从115,860万元到748,611万元不等,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从30,000万元到100,000万元不等。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安装工程费及配套设施建设费。项目预计开发周期从2023年7月至2029年3月,预计销售额从128,438万元到928,899万元不等。项目均位于一线城市及重点二线城市的核心或发展潜力区域,具备较好的市场前景。项目经济评价显示销售净利率从3.50%到13.63%不等,各项经济指标良好,经济性上可行。本次募集资金将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2024年12月30日,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调整发行方案,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不再认购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发行方案的二次修订,主要调整内容包括: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950,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850,000.00万元,不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数量由不超过9,500.00万张调整为不超过8,500.00万张。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后,将全部用于15个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523,597万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事项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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